90后女子骗百万生育津贴一审获刑十年 成立公司为孕妇代缴保险获利!湖北女子张某甲出生于1992年,虽然只有大专文化,但她和母亲陈某英发现了一个政策漏洞:通过在其他公司挂靠连续购买职工生育保险六个月以上,可以享受大比例住院报销费用和生育津贴。两人决定利用这一方式获利配资平台金牛,于是由陈某英成立了一家公司,并与丈夫、姑姐等人请乡村医生介绍孕妇。
张某甲虚构了孕妇是某丙公司在职员工的事实,并免费为她们缴纳职工生育保险。待孕妇分娩后,医院报销的费用直接交给孕妇,而大冶市医疗保障局审批后的生育津贴则被公司截留。审计结果显示,从2020年7月到2023年3月,该公司共领取了127人的生育津贴,总计2491643.05元,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计499938.85元,差额为1991704.2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甲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其母亲陈某英、丈夫李某文、姑姐李某梅及两名乡村医生杨某狂和陈某胜均因参与诈骗行为分别获刑。判决书指出,张某甲和陈某英得知可以通过代缴保险的方式获利后,陈某英出资成立了大冶某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业务为代缴保险。张某甲负责实际操作,聘请李某梅担任财务人员和业务员,李某文作为股东和司机。为了找到符合条件的孕妇,他们联系了多名乡村医生帮忙介绍孕妇,并承诺支付介绍费。收集到孕妇的相关资料后,张某甲虚构孕妇是公司员工的事实,并为她们免费缴纳保险。分娩后,张某甲和李某梅帮助孕妇办理住院报销手续,并将报销费用交给孕妇,同时向医保局申领生育津贴,津贴发放至公司账户后被截留。
法院认为,张某甲、陈某英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国家生育津贴,数额特别巨大配资平台金牛,构成诈骗罪。根据审计结果,扣除已缴保险费用后,某丙公司实际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1991704.20元。张某甲从中支付了部分介绍费及员工工资,或退还给部分孕妇。公安机关已追回部分生育津贴,这些款项应退还给大冶市医疗保障局。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甲、陈某英等六名被告人均犯诈骗罪,分别判处不同刑期并处罚金,同时要求退赔剩余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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